泸沽风情| 母系大家庭

  • 2006-05-16 13:51:56   来源:   评论:0 点击:

  母系家庭中的成员,少则十几人,多则几十人,一般都在十人以上。这些家庭成员都是一个或几个外祖母的后裔。

  家庭中的成年男女“男不娶,女不嫁”。夜间,女的在家中接待来自另一个家庭的男阿肖,而男的则外出与另一家庭的女阿肖偶居。所生子女,都属于女方,血缘按母系算,财产按母系继承。

  母系大家庭由一个最能干、公正而且有威望的妇女安排生产、生活、保管财产,摩梭人称这人为“依杜达布”或简称“达布”。家庭成员都绝对服从达布的安排。达布是母系家庭的一家之长,负责一切内外事务。“达布”往往是自然产生的,不须经过任何选举或仪式。 母系家庭中的成片男性一般以舅舅的身份和名义进行活动,他们尽力协助“达布”,参加全家的一切活动,共同维系母系大家庭。由于共同的生活和劳作,他们与姐妹的子女之间的关系比与其生父的关系更为密切和特殊。

  泸沽湖摩梭人的母系家庭成员,无论姨表兄弟姐妹,均视为一母所生。成员中,祖辈只有外祖母及其兄弟姐妹,摩梭人称这代的男子为“阿普”,女子为“阿依”。母辈只有母亲、舅舅和姨母,母亲称为“阿呀”或“阿巴”,舅舅称“阿乌”。小辈只有同母兄弟姐妹和姨表兄弟姐妹,同母兄姐和姨表兄姐统称为“阿姆”,弟妹则分别称为“格日”、“果咪”。阿肖所生的子女称生父为“阿打”或“阿波”、“阿乌”。各家庭成员团结和睦,视“攒私房钱”、闹分家等为耻辱。她们共同劳动,有事共同商量,民主气氛浓厚,尊重集体意见,她们尊老爱幼,尤其对老弱病残者给予特殊照顾和尊重。同时,又无婆媳、妯娌之类的矛盾,彼此很少发生吵闹、纠纷。 在摩梭人的母系家庭中,长期以来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传统观念和道德规范,即:抚养儿女是母亲及其兄弟的共同责任。晚辈则应尽赡养母亲及其姐妹兄弟的责任。如不守“古规”,便是没有“良心”,会受到社会的批评和谴责,甚至惩罚。最亲的人是母亲及其姐妹兄弟,而生父则较为疏远,没有必然的联系,也无明确的供养、赡养责任和义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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